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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共同财产的离婚起诉书

  • 小常识
  • 2025-03-25 21: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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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5-03-25 21:30:44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转变,离婚现象逐渐普遍,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之一,当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时,离婚起诉书应如何撰写呢?本文将围绕无共同财产的离婚起诉书展开讨论。

(一)双方基本信息

原告: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现居住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现居住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二)案情概述

原告XXX与被告XXX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婚后双方共同生活中,因性格不合、观念差异等原因导致感情逐渐疏远,现双方经过深思熟虑,均认为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经双方确认,婚后无共同财产,无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财产分割问题。

(三)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判决原告XXX与被告XXX离婚;
  2. 双方无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3.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事实和理由

  1. 感情疏远,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原告与被告结婚后,在共同生活中发现性格不合、观念差异较大,导致感情逐渐疏远,双方曾多次沟通,但未能改善,现双方均认为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 双方无共同财产,原告与被告婚后未共同购置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财产,无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3. 尊重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原告认为,离婚是双方的权利和选择,应当尊重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

(五)证据清单

  1.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
  3. 双方协商离婚的录音、短信、邮件等证据,证明双方均同意离婚且无财产分割问题;
  4. 其他相关证据。

(六)法律适用和判决理由

本案涉及的是离婚纠纷,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本案中,原告与被告感情疏远,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符合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双方确认无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故法院应当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并确认无财产分割问题。

(七)诉讼费用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本案中,原告提起诉讼并无不当之处,被告同意离婚且无财产分割问题,故被告应当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本文所述的无共同财产的离婚起诉书,旨在说明在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的情况下,离婚起诉书的撰写方式,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应当尊重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应当理性处理离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以和谐、友好的方式解决争议,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对无共同财产的离婚起诉书撰写有所帮助。

需要指出的是,离婚是双方的人生选择,应当慎重考虑,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应当尽可能理性、冷静地处理问题,尊重对方的权益和感受,也应当积极面对未来生活,努力开启新的人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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