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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革铺路 内政部审查国安法73项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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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05 11: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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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5-03-05 11:22:04
(布城4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表示,内政部正在检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下的73项罪行。 他说,此举符合内阁最近指示内政部对该法令进行检讨的决定。 “我们目前正在审查这73项罪行,以确定哪些罪行符合保释条件,从而将决定保释的权力,交还给法庭。” 他形容,这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对内政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而言具有深远影响。 赛夫丁在今日媒体开斋晚宴,接受媒体采访,如是表示。 出席该活动的还包括马新社主席拿督斯里黄振威、首席执行员拿汀巴杜卡努鲁阿菲达及总编辑阿鲁拉。 赛夫丁表示,内政部也致力于检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30条文,该条款在多次公众谘询会议中受到广泛关注。 “《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30条文规定,一旦被扣留超过28天,嫌犯将被提控至法庭,并需经过高庭、上诉庭及联邦法院的审理。” “在所有司法程序结束之前,被扣留者仍须留在监狱内。通过我们的公众谘询,许多意见认为该条文需要重新检讨。” 他强调,团结政府致力于对该法令进行改革,以确保国家安全的同时,保障每个人的基本人权。 此前,他曾表示,对《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的改进旨在平衡国家安全与个人权利,确保该法令有效应对严重、复杂及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以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 《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于2012年制定,以取代1960年的《内安法令》(ISA)。 改革 内政部 赛夫丁纳苏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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