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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绿色周报丨5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多伦科技旗下两家公司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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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09 13:03:18
  • 106
  • 更新:2025-03-09 11: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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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多伦科技(603528.SH,股价9.25元,市值65.3亿元)旗下两家公司合计被罚26.8万元;因超许可年排放量限值排放,立中集团(300428.SZ,股价21.16元,市值134.02亿元)控股公司收到23.2万元罚单⋯⋯

2025年3月第1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192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份、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3月第一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5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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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绿鉴:排放检验报告造假

多伦科技旗下两家公司被罚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3月第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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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5家上市公司。其中,无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5家上市公司背后有47.11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多伦科技旗下金华市婺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婺西机动车检测)与徐州宝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轩机动车检测)均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被合计罚款26.8万元。

其中,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的文号为“金环罚﹝2025﹞13号”的处罚书显示,婺西机动车检测于2024年11月22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315省道上章路段实施了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婺西机动车检测被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没收违法所得0.08万元,并罚款10万元。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文号为“徐10环罚〔2025〕7号”的处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宝轩机动车检测被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罚款16.8万元。处罚书未披露具体的违法信息,但是所依据条款是针对“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处罚原则。

3月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多伦科技公开电子邮箱发送采访函。当天,多伦科技通过电子邮件回复:上述处罚的有关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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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处罚:立中集团控股公司被罚

公司称落实整改与补救措施

本期,旺能环境(002034.SZ,股价16.96元,市值72.29亿元)控股公司松桃绿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湖环保)因堆放骨料尾砂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被铜仁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0万元。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文号为“铜环松罚〔2025〕6号”的处罚书显示,绿湖环保利用松桃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炉渣经筛选、粉碎、磁选,筛分后形成骨料尾砂。经查,绿湖环保将产生的骨料尾砂(约56吨)露天堆放在项目东北方向约2000米处的铜松快速干道长坪乡下棚村段公路路边,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绿湖环保被铜仁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0万元。

3月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旺能环境公开电子邮箱发去采访函。3月6日,记者致电旺能环境,接线人员表示,后续披露问题得看是否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采访函由相关人员负责查收。截至发稿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此外,信用中国收录的文号为“扬环01罚字﹝2025﹞8号”的处罚书显示,立中集团控股公司江苏立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中)因超许可年排放量限值排放,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被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罚款23.2万元。

3月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立中集团公开电子邮箱发去采访函。3月8日,立中集团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回复函表示,江苏立中拟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对外申请临时报告,同时立中集团将同步在年度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报告中披露该事项。生态环境部门已认定本次违法行为较轻,不构成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对此,江苏立中的主要整改包括:指标管理、生态补偿和技术升级。立中集团在年度披露和临时披露方面已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制。

在回复函中,立中集团还分享道,在ESG管理机制建设中,该公司构建“三维一体”治理体系,并建立智能监管体系、人才赋能机制、创新驱动平台。此外,立中集团优先规划再生铝应用产线,通过“门对门”销售模式减少运输距离和重熔工序,供应商审核纳入全球铝业管理倡议(ASI)标准,并于2023年上线碳管理平台。

近年来,随着ESG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程新语、李俊浩、方劲骁和肖立群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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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志远 编辑|金冥羽 张海妮 盖源源

校对|刘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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